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方明源)顺手牵羊偷走手机,警方千里之外将其传唤到案。近日,经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5月的一天凌晨,小陈在城厢区一休闲酒店大堂休息,其随手将手机放在躺椅的扶手上便沉沉睡去。不久,刘某某到小陈隔壁躺椅休息,见小陈背对其睡觉,而手机又放在靠近自己一侧的扶手上,就将小陈的手机放入浴袍口袋后离开休息区,随后立即更衣离开酒店。
当日下午,刘某某即乘坐动车离开福建,次日一回到湖北老家便匆匆将手机拿到手机店里刷机。因刷机后,仍无法正常使用,刘某某又将该手机以1400元的低价卖给手机店老板。然而,其盗窃手机仅4日后,莆田警方即赶赴湖北,并通过当地派出所将其传唤到案。到案后,刘某某对盗窃手机一事矢口否认,直至民警追回被盗手机,其才承认犯罪事实。
经认定,被盗手机价值4800元。






前一期
闽ICP备06035371号 闽公网安备35030002001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