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1日,乐企联用充电桩领域“支付即开票”创新场景全省试点在秀屿区正式落地应用,并在该区国湄领秀小区地面停车场充电桩成功开出首单数电发票。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效拓宽乐企联用“支付即开票”应用场景,福建省税务局主动挖掘信息化建设潜能,在秀屿辖区开展充电桩充电缴费“支付即开票”新场景全省试点。
通过与福建银联商务有限公司等公司通力合作,依托“乐企”平台,以秀屿区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为试点企业,通过企业充电缴费平台与“乐企”平台的安全直连,将发票业务接口嵌入充电桩业务系统,实现发票开具、下载等涉税业务便捷服务,成功实现了支付与开票无缝串联。
目前,该模式已在莆田火车站三期等4个车流量较大的充电站站点接入试运行,提高了发票开具效率,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大便利。
秀屿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志赋表示,今年以来,该局针对广大市民反映的“充电开票难、取票难”这一痛点,积极探索“支付即开票”模式在充电桩行业缴费开票等环节的一体运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多数字化、智能化体验。(吴志军 康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