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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检察 新媒体
全链条精准打击新型犯罪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蔡玲 通讯员 刘晓亮)记者昨日获悉,涵江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前置介入筑牢证据根基、穿透审查破解数据困局、科技赋能击穿零口供防线三个维度,全链条精准打击新型犯罪。

  今年上半年,涵江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虚拟货币相关犯罪案件。严某某、郑某某、林某某等人,利用虚拟货币USDT(泰达币)搭建一个地下外汇交易网络,通过境外聊天软件招揽客户,以“U币”为媒介非法兑换人民币与外币,涉案银行账户流水超13.3亿元。经查实,非法外汇交易金额2562万元。该团伙还在我省多地银行提取现金超4.78亿元,购买“U币”转移至上游犯罪钱包,为跨境犯罪资金“洗白”,从中赚取差价。

  公安机关立案之初,该院立即启动重大案件同步介入机制,明确提出加大在逃人员抓捕力度、及时查扣冻结涉案账户资金、围绕交易资金流固定电子证据、必要时开展专项审计等关键建议,确保全面查清非法买卖外汇全链条犯罪事实。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针对电子证据内数十亿元混杂交易记录无法关联全部嫌疑人的难题,承办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开展资金流向穿透分析,精准锁定的2名被告人非法经营金额达2000万余元,同步查明取款手团队帮助支付结算金额在700万余元至4.7亿余元之间不等,并通过主客观证据综合分析准确区分非法经营共犯与以及取款手交易团队等人员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定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人员的行为性质。

  当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到案后全盘否定犯罪事实,该院引导公安机关从同案犯手机中提取该账号发出的3段关键语音,并委托司法鉴定所开展声纹比对。经鉴定,检测语音与林某某语音样本是同一人所述,最终成功建立起涉案账户与被告人林某某的证据关联性,夯实了指控证据基础,此前坚称无罪的林某某当庭认罪认罚。

  面对定性争议,该院组织公安、法院开展多次会商达成共识。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严某某、郑某某、林某某等15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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