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吴倩)违法犯罪过后,没想着好好承担责任,却妄图通过找关系摆平一切,结果却陷入诈骗泥潭。近日,荔城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4年5月,被害人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找到被告人唐某,请求帮忙找关系免予刑事处罚和吊销驾驶证。被告人唐某虚构自己有能力解决此事,在此期间自导自演,通过与自己的微信号进行聊天,并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发给杨某,使杨某确信唐某已经找到关系可以解决此事。因此,杨某向唐某转账共计6万余元。
同月,被害人李某也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通过杨某介绍,再次找到唐某帮忙,被告人唐某以上述方式诈骗被害人李某共计6万余元。
荔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共计12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唐某退出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