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就地化解,服务下沉一线。城厢区人民法院华亭人民法庭主动将司法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构建“走出去”主动介入、“请进来”多元调解与“一起讲”普法润心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激活乡村“向上·向善”的内生动力。
■法情交融泯“恩仇”
“老祖宗留下的路,凭什么不让我走?”龚某甲攥着调解协议的手微微发抖。不久前,龚某甲、龚某乙曾在华亭镇综治中心调解下,就门前通道通行问题达成协议。哥哥龚某甲已主动修剪越界果树,弟弟龚某乙却临时反悔,不仅拒绝清理自家堆放的杂物,还前往综治中心要求撤回协议。刚刚平息的纠纷再度陷入僵局。
“这份调解协议是你们自愿签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法律上是认可它的效力的。”华亭人民法庭法官黄志洪联合综治中心调解共同调处纠纷。随后,黄志洪向龚某乙耐心说明,即使该案进入司法程序,法院仍可能依据协议内容判决其履行清理义务,并提示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兄弟俩从经济成本、兄弟情谊等方面考虑,劝导他们诚信履约、握手言和。最终,龚某乙点头认可,答应当天就清理杂物。
经过长期以来的协同实践,法庭与综治中心逐步构建起“调解品牌共创、调解团队共建、调解成果共享”的协同机制,并联合乡镇、村居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德理相济解“心结”
华亭镇是南宋名臣龚茂良的故里,龚氏家训以“忠孝礼仪”为内核,倡言“和乡党以息争讼”。华亭人民法庭以本土文化为载体,创新推出“融家训、融乡情、融法理”的“三融”工作法。
今年元宵节前夕,蔡某某为赶制节日灯笼,将半成品晾晒在与林某某共用的村道上,影响了正常通行。双方由此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造成蔡某某受伤,住院花费近万元。事后双方协商未果,蔡某某愤而起诉。
承办法官陈碧娴通过向村干部了解情况后发现双方对赔偿金额争议不大,真正的症结在于都想对方先低头认错。为彻底化解矛盾,法庭启动多元解纷机制,邀请镇综治中心调解员王大姐和村委会主任老周共同参与调解。
陈碧娴和调解人员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详细释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随后引出龚氏家训,劝导双方以睦邻友好为善。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林某某当庭付清医疗费、误工费,两人握手言和。
■普法惠民扬正气
为深化民风教化,华亭人民法庭积极加入镇政府“华亭人 一家人”宣讲阵营,依托乡村戏台,法庭干警用莆仙乡音现场普法,推动好家风、好乡风、好民风的培育与传播。
互动宣讲中,法庭干警致力于当好法律的“翻译官”和“讲解员”,引导群众遇到问题时,要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
“法官,我儿子在外打工被欠工资,该找谁说理?”“我家承包地被别人占了一小块,能要回来不?”面对乡亲们的提问,干警们一一记录,并当场给出解决方案,还留下法庭的联系电话。
司法不止于定分止争,更承载着教化人心、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的深层功能。下一步,华亭人民法庭将继续深入挖掘、创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以法治春雨润泽家风根系。
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林忆媚 文/图






前一期
闽ICP备06035371号 闽公网安备35030002001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