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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要闻
石门澳作业区11号泊位对外开放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洪颖)11月28日,省商务厅(口岸办)组织福州海关、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福建海事局一行来莆,开展莆田港口岸秀屿港区石门澳作业区11号泊位对外开放省级验收工作。省商务厅(口岸办)副厅长刘德培、副市长王洋出席。

  省级验收组通过听取石门澳作业区11号泊位对外开放筹备情况、莆田市级验收整改情况,结合现场集中评审,对泊位对外开放条件进行全面核验。经综合评估,验收组一致认为,莆田港口岸秀屿港区石门澳作业区11号泊位各项基础设施与查验监管设施均已按标准建成投用,配套规章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符合口岸对外开放要求,同意通过省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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