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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黄拱灯)当婚姻走向终点,不少夫妻反目后陷入持续纠纷,甚至出现一方对另一方及其近亲属实施骚扰、威胁乃至暴力的情况。近日,秀屿区人民法院依法为妇女小林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小林和小李是夫妻关系,婚后因家庭琐事等原因矛盾不断。在法院受理案件前,丈夫小李就多次殴打小林,并威胁恐吓小林及其近亲属,甚至将小林父亲殴打致伤。今年,小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期间,小李仍多次前往小林工作单位,对她进行辱骂、威胁和骚扰,严重干扰小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为保障自身与家人的人身安全,小林依法向秀屿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小李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其骚扰、跟踪、接触本人及近亲属,并禁止在其工作单位及经常活动场所周边进行影响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

  法院经审查,结合小林提交的报警回执、短信截图、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认定小李的行为使小林及其近亲属面临家庭暴力的威胁,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6个月。裁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同步通知公安机关、居委会等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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