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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天平 晚晴
~~~——涵江区人民法院以实干成效筑牢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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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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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年大学举行新学期开学式暨“开学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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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行政处罚
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陈丽生)近日,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强制执行案件,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被执行人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郑某某在经营商行期间,明知他人销售的“黑金刚”等食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仍执意购进并对外销售,漠视消费者身体健康权益。

  检察机关结合案件具体情节,对郑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不免除其行政责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郑某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法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高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郑某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向莆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向郑某某催告缴纳罚款,郑某某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市市场监管局遂向荔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经审查认为,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郑某某申请行政复议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且经申请执行人催告期满后,仍未履行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的义务。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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