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伟锋)日前,秀屿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城港大道东庄镇路段巡查时,发现几块大石头和一些碎石散落路面。民警联系了铲车,才将大石头从路中央移除。
民警通过事发路段公共视频发现,这些石头是一辆车牌号为闽B52211的重型自卸货车掉落的。随后,车辆所属企业负责人、安全员、涉事司机被该大队约谈。他们主动承认错误,对车辆载物行驶时遗撒、飘散载运物,影响道路安全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承诺车辆运载货物一定加盖覆盖设施,自觉固定、捆扎所载货物,不超载、超限,保证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
警方介绍,在道路上,类似因遗撒、飘散载运物导致的交通事故并不少见,有的是前车物品掉落,导致后方车辆避让不及,发生侧翻、追尾等事故;有的是前车散落物砸中后车,导致事故发生。
民警提醒,货车驾驶人发现所载物品在道路上掉落时,可自行处理的,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处理掉落物品;若无法自行处理,应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迅速报警,切不可不采取任何措施就驶离现场。其他车辆驾驶人看见道路上有散落物,应及时报警。此外,行车应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间距,尤其要远离敞开式装载的大货车。






前一期
闽ICP备06035371号 闽公网安备35030002001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