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傅梅香 通讯员 卢晓荔)我市通过完善长效机制、提升人员素质、加强日常监管等举措,筑牢农村在建房屋安全防线。
我市积极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建立完善农村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及四类项目审批监管流程、五级网格巡查制度、追责问责机制、有奖投诉举报制度。推动成立工匠协会,公布工匠名录,建立工匠社会评价制度,制订工匠轮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警示全覆盖应急培训,已培训54个乡镇,覆盖率100%,共培训相关人员6353人,分发农村建房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2.3万份。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农村建房有规划、有审批、有套图、有放样、有跟踪、有验收、有发证、有查处“八个有”工作机制,农村个人建房引进购买工程监理服务机制,探索建立农村个人建房购买保险制度,落实农村在建房屋“一乡镇一台账”制度,新建农房全部纳入台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