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洪海冰)记者昨获悉,为解决诉讼费交退费耗时问题,城厢法院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实行诉讼费用“主动退”,让“当事人多次跑”变为“一次都不用跑”。截至上月20日,共退付诉讼费用7459笔,共计3077万余元,比上年度同期增长了73.6%。
此前,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需到法院申请退诉讼费,常因退费手续繁琐等原因,来回奔波,无法及时退领到位。为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城厢法院参照诉讼费相关规定,结合财务管理制度,本着“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好”的原则,制定《关于规范诉讼费退费材料的补充通知》。新规定取消部分材料要求,简化了诉讼费退费手续,让“退费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立案时,当事人填写《当事人诉讼费用退费银行账户确认书》,确认诉讼费用退费银行账户。案件审结后,案件承办人在案件生效后15日内主动启动退费流程,将退费所需材料流转至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即按照当事人确认的诉讼费退付银行账户办理线上退付,并开具《诉讼费退付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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