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吴琪娜 通讯员 蔡鑫)日前,省第二十八次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在榕召开,表彰10名“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和25名“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我市韦军、翁美芳、吴国仁、潘秀钦4人受到表彰。
会上,我市勇救群众于火海的韦军被授予“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获颁荣誉证书和奖励金10万元;连救2名中毒群众的翁美芳、冬日跳溪救人的吴国仁、勇擒偷窃惯犯的潘秀钦3人被授予“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分别获颁荣誉证书和奖励金8万元。省妇联还授予翁美芳“福建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近年来,我市坚持倡导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建立健全帮扶机制,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更多关心爱护,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激励更多的群众投身到见义勇为的实际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