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蔡木明)开着货车送完货回家路上,被阳光晃了一下眼睛,没料到却撞到了人。最近,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蔡某提起公诉。
蔡某是一家超市的送货人员。2023年12月底的一天早晨,他开着货车送完货准备返回超市。6时许,太阳升起,阳光刺眼,蔡某有些看不清。途经华亭一鞋厂门口时,蔡某伸手挡了一下眼睛,但仍没有减速,突然便撞上了骑自行车的被害人。直到撞人的那一刻,蔡某才发现前方有人横穿马路,赶紧下车查看情况,并报警、拨打120急救电话。案发后,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蔡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