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英 通讯员 梁群燕)日前,秀屿区社区矫正对象蒋某给秀屿区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印有“用心用情办实事 能动履职暖人心”的锦旗,感谢检察机关公正司法。
蒋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获刑,因患病监外执行,实行社区矫正。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飞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其情绪不稳定。经了解,原来在此前另一起案件中,蒋某被杨某夫妇拖欠货款,一直讨要未果,便将杨某夫妇起诉至法院。因杨某夫妇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患病服药需要费用,蒋某在矫正期间多次出现极端言语。
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办案组,联合社区矫正机构深入蒋某家中及村居,了解当事人身体状况、日常表现及经济来源等,通过沟通引导其树立健康积极思想。同时,调取蒋某信息台账,了解其刑事执行情况、病情复查情况、民事执行难问题及接受矫正期间的表现等。此外,启动民事检察监督,通过调阅法院卷宗、实地走访和电话调查等详细核实民事执行情况、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法院终结本次执行原因等。最终,促使双方和解,及时解决蒋某就医及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