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市各地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堤坝”,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古人讲,心存敬畏,行有所止。纪律是党员干部的“紧箍咒”,约束的是偏航的思想、出格的行为。党员干部要把党规党纪作为干事创业的准则,弄清楚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才能在干事创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纪律又是催人奋进的“进行曲”。全面从严治党并不是把党员干部的手脚都绑住,而是为党员干部营造一个井然有序的干事环境,从而激发干事创业的“一江春水”。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指出,“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由此可见,党规党纪并非牢笼也非束缚,而是把约束和激励相结合,坚持严管与厚爱,区分“有心”和“无意”,促进干事创业者在守住底线的同时敢做、善为。
“畏”与“为”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换句话来说,心有所“畏”,才不会肆意妄为;行有所“为”,更要心存敬畏。读懂党规党纪的“畏”与“为”,在个人修养上严于律己,在担当作为上勇于进取、敢作敢为,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康少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