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狮
清巡抚彭鹏及其故居
古街坊巷是条东西走向的通衢街道,东与北大路接壤,西与大路街相交,交通便捷,环境幽雅,自唐以来就是官宦名臣的恋居之地。
坊巷旧名刺桐巷,以唐补阙翁乾度尝列植刺桐花而得名。唐末,时称“长官”的方廷范因避“中原割据”,举家卜居此巷,此巷也曾一度被称“方巷”。又因巷东端路口建有“朱紫坊”,且此巷在明代曾牌坊林立,故被俗称“坊巷”。在坊巷中段有一条通往文峰宫的巷道称金桥巷,弯弯曲曲,长约200米,而在西面的上金桥巷有座建于明后期的官宅府第,是清康熙年间广东巡抚彭鹏的故居。
彭鹏,字奋斯,一字无山,又字古愚,号九峰,莆田黄石横塘村人,生于明崇祯八年(1635年)。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应福建乡试中举人。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彭鹏被选授三河县(今河北省三河市)知县。他到任后轻徭薄赋,改革陋规,整顿保甲制度,设立义学和学宫,拘禁拷索车夫的旗人,惩处冒充皇族的游棍,开脱被旗人诬告的犯人死罪。有宫中放鹰的近侍到县里敲索纠缠,他命差役把近侍绑起鞭打。邻县有疑案,他秉公断案,昭雪冤狱。县中发生盗案,他骑马带刀,亲往查办。有次他呈请免去公私征索,增加购粮价格,上司不准,他就自劾求退,直到上司采纳建议为止。他不畏权势,真心办事,直声振于畿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康熙东巡经过三河县,经巡抚于成龙引荐,召见彭鹏,得知他为官清正,特赏赐银三百两。彭鹏将所得银两,部分用于修建学堂,大兴教育。在三河任职六年时间,他把三河县治理得清明有序,百姓安居乐业。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顺天府尹许三礼弹劾彭鹏“于县民控告命案,不行详报”,诏命直隶巡抚于成龙查实,成龙复奏:“鹏讯无证据,尚在缉凶。”部议革鹏的职,诏命“降二级留任”,继以“缉盗不获”被多次论罪,“积至降十三级调用”。可一年后,在朝廷举荐“廉能”官中,他竟被擢拔第一,被授工科给事中。
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二月,关中大旱,赤地千里,蝗虫成灾。彭鹏一日连上三疏,参劾陕西、山西、河南三省长官不恤民情,营私肥己,并直指南阳、磁州、泾阳等州、县长官劣迹。直言争辩,直至主考官革职。由于他为官忠廉,为人耿直,屡有开罪当朝权贵,终被排斥出京,外放治江南河工。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彭鹏回京,补刑科给事中,此后三年间,他先后任贵州按察使、佥都御史、广西巡抚。在广西任上,他省刑减税,弹劾贪官,积弊为之一清。广西原不设武科,他奏请增设。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彭鹏因政绩突出被调任广东巡抚。时值当地淫雨为灾,他开仓赈民,救活不少民众。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他禁收私派名目银捐数十万两,并致力昭雪冤狱,开释无辜受罪者三百余人,备受当地民众拥戴。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彭鹏因积劳成疾,卒于任所,终年69岁,后葬于华亭镇云峰村。
彭鹏故居系入仕后从横塘迁入城内上金桥巷的居第,坐北朝南,占地1000平方米左右。居第大门临巷,门内为小砖埕,其北面是四进七间厢大厝。正厝的前、后厅采用移柱法,增加了厅的空间,而正房、厢厅、厢房依厅的横轴线自内向外成对称排列,现在看到的厅右侧部分厢厅、厢房已被改建。正厝两进间有三个天井,其两旁为护厝。大厝后座为供堂,供堂左侧后面,是一座彭家购居的明后期建筑的独立小院,主体建筑为悬山顶穿斗结构的三间厢房子,正中小厅,厅两侧为正房。小院的砖埕前是假山穿插、花卉掩映的小园林,景色宜人。在第二进的厅堂上,悬挂清左都御史于成龙题写“帝眷忠清”匾额一方,并有题款云:“征士郎、候补给事中,前顺天府通州知三河县事,特恩留任一十一次,召对,赐金,钦差吏部员外郎特询治行,钦取‘天下有司第一’,选用监察侍御史引见,特授谏议八闽抗节拒伪,庚子科乡荐士。”从文中可知,此匾为康熙二十七年彭鹏在三河县任上时被康熙召对后所立。
彭鹏故居是明末清初莆田第宅建筑承上启下的典型。首先是注重正厝第一进廊檐梁架的雕饰,如挑檐桁表面和廊道梁架上的斗拱、雀替、驼峰等小木作的雕饰明显细致,垂筒柱也开创性雕成倒吊莲花;其次,厅堂高度增加而宽度明显缩小,所以各厅都单作穿斗结构,而不需再附加抬梁移柱。
彭鹏故居在清末曾被断卖他姓,后又易主,其宅第之西部分房屋被后主改建,失去原貌。现存故居之东部分居屋尚保持原构,经过修缮,古色古香,1993年6月3日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