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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公布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 记者29日从财政部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

  这一办法基本平移现行进境物品税收制度。根据关税法有关规定,办法明确对个人合理自用的进境物品,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综合税率,税率水平维持现行标准,为规范税制,不再保留进境物品进口税表述。维持现行对进境物品免税数额的规定总体不变,包括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为5000元,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为2000元,个人寄递物品应纳税额在50元以下的予以免税放行。自港澳进境居民旅客免税额度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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