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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下月起征收污水处理费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英)记者昨获悉,仙游县日前制定出台《仙游县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保障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防治水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该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据悉,该办法适用于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已接入污水管线的各类排水用户,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污水处理费由征收单位为行政事业单位托收的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接受县财政、发改、住建、水利、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审计部门和上级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该办法规定,污水处理费征收居民用水每吨0.85元、非居民用水每吨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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