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一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入荔城区人民法院,十几家商铺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前,就开始连续拖欠数月租金和物业费,经出租人催讨仍未履行支付义务,致讼。受理案件后,荔城区人民法院秉持调解优先原则,将该批纠纷交由退休老法官陈玉香开展调解工作。
去年底,荔城区人民法院结合退休法官队伍特点,制定出台了《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退休法官发挥作用的贯彻落实措施》,鼓励和支持退休法官发挥作用,安排退休法官作为特邀人民调解员常驻综治中心,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助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陈玉香是一名审判经验丰富的退休老法官,如今作为荔城区人民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她以一个崭新的身份继续奋战在司法为民一线,用情与法的交融浸润人心,了却群众的一桩桩烦心事。
陈玉香深知法律兼具威严与温情,她融情于理,始终以同理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尽全力帮他们化解烦心事、忧心事。在收到调解任务后,她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迅速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
“你承租使用对方的房屋、接受对方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应当支付租金和物业费。”陈玉香向被告当事人阐明法律规定并提示他主动履行义务避免被申请执行的诉讼风险。接着,她转向原告代理人继续调解,“承租人调解态度端正,愿意主动履行主债务,只是他现在确实经济上有困难,要不双方各退一步,你们适当给予承租人一定的宽限期和减免违约责任,这样也能早点拿到欠款。”经过陈玉香的积极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一起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在该批次案件调解过程中,陈玉香凭借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丰富的人生阅历,精准找到矛盾症结所在,帮助当事人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根据案情的不同有针对性地拟定调解协议,当即促成6起纠纷现场化解,2起纠纷被告当场履行、原告当场撤诉。
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陈玉香初步拟好协议,随即联系综治中心诉非联动中心的法官进一步审核条款、出具调解书,让当事人因为矛盾纠纷来,带着顺心和气走。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下一步,荔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融入“法院+综治中心”多元解纷格局,充分发挥退休老法官在多元解纷工作中的优势,扎实做好纠纷调解、判后答疑、释法说理等工作,广泛凝聚多元解纷力量,不断提升解纷质效,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陈婕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