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陈兰妮)7月10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在霞林司法所举办“与矫同行,从‘新’出发”法治宣传活动,为10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普法。
活动中,检察官对社区矫正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细致讲解,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切入,系统阐述该法作为规范非监禁刑罚执行的重要法律依据,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意义。
此外,检察官还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撤销缓刑反面案例,以案释法,传递加强自我改造、服从监督管理的理念,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最后,检察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法治宣传册和宣传资料,重点解读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违法犯罪形式,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自觉尊法守法。
“检察官讲得很清楚,社区矫正并不意味着完全自由,接下来我会认真服从监督,争取更好融入社会。”社区矫正对象表示,今后会更加敬畏法律法规,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
下一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联动司法行政机关力量,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