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吴喆)记者昨日获悉,仙游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作出判决。某化学试剂公司仓库管理员陈某与无资质运输人员范某,因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引发事故,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调查,陈某在明知运输危险化学品需专业资质的情况下,仍将公司上千瓶硝酸、硫酸等危化品交由未取得运输资质的范某承运。在运输途中,因储存不当导致危化品泄漏并自燃,造成经济损失约7万元,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该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范某的行为已违反刑法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二人明知危化品运输的特殊要求,却心存侥幸,最终酿成事故。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等特性,运输人员须经严格资质审核,单位和个人务必遵守危化品运输法律法规,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