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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号”触法律红线,判刑!
  郑倩 作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蔡玲 通讯员 唐清阳)日前,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宣判,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李某于2023年发现一个境外色情网站,便借色情帖引流“养号”,收集色情图片、视频,并用该网站上的账号发帖879个,含小视频906个,其中有831个被鉴定为淫秽视频,吸引网友添加其微信。很快,他的微信好友达7000余人。他一边计划高价卖号,一边发布假鞋广告,违法所得2万余元。

  去年6月案发,李某被抓后,检察机关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对其提起公诉,假鞋违法线索同步移送市场监管部门,李某当庭认罪服判。

  检察官提醒,“养号”易触法律红线,若账号出售被用于诈骗、赌博等,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若泄露用户信息,也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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