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吴琪娜 通讯员 黄颖慧)冬至将至,祭扫防火警钟长鸣。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我市2起因祭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件先后宣判,涉事者均因犯失火罪获刑,同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
今年4月,城厢区华亭镇居民蒲某上山扫墓时,将点燃的鞭炮扔至草丛后离去,鞭炮的火星在风力的作用下点燃了周边的枯草,火势在20分钟内迅速扩散。经600余人15小时扑救,3架直升机空中洒水,火情才得以控制。事后经鉴定,过火面积51公顷。10月15日,蒲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余万元。
同样在今年4月,仙游县郊尾镇李某扫墓时,焚烧纸钱的火星被风吹散,引发山火。经过全力扑救,所幸无人员伤亡。经鉴定,造成20公顷林地受损。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缴纳生态修复金6万余元及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费9.8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冬至祭扫须严格遵守防火规定,离人必熄火,及时清理可燃物,切勿因麻痹大意触犯法律,共同守护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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