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杨幼卿)今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近日,城厢区人民法院结合新施行的司法解释,成功调解一起涉及返还彩礼的离婚纠纷案件。
张某与李某经媒人介绍,两人相识不久便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等原因发生矛盾,之后丈夫李某外出打工,双方未生育子女。今年1月,妻子张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因李某在外地打工,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同步通过“线上+线下”调解。李某表示同意离婚,但认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张某应返还彩礼。张某则认为,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且其不存在过错,不应退还彩礼。法官综合案件具体情况,采取“审执一体”,对双方释法说理。最后双方自愿离婚,女方当庭退还男方部分彩礼。
近年来,城厢区人民法院聚焦主责主业,以诉源治理为导向,强化家事案件调解力度,通过“审执一体”解纷模式,推进家事纠纷精准化解,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力促案结事了人和,从源头减少家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