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
朋友有一个四代同堂的家庭,上有老母,下有稚孙。他的老母亲已经90多岁,平素健朗,神志清醒,口音清楚。朋友家风好,他自己孝顺老人,儿女们也很孝顺,老太太活得其乐融融。前段时间,老太太闹了场小病,儿孙们要送她去医院看病,老太太坚决拒绝,说只是小感冒而已,过几天就会好起来。这天晚上,朋友一家人晚饭后来到老太太卧室,商量要送老太太去医院。朋友儿子对老人说:“奶奶,去看病其实很简单,我背您上车,再从车上背到诊室,您等着让医生检查就可以了!”老人坚持说自己的病好了,不需要看医生。大孙子说:“我看您身体变虚,耳孔(耳朵)也变‘重’,还说没病?”老人说:“乱说,我耳孔好好的,哪有变‘重’?”大孙子笑着说:“外面做戏您都勿知。”老人分辩,分明是某某人跟某某人“炸嘴”……于是,大家都朗声大笑。
老人说的“炸嘴”是莆仙方言传统词汇,从前莆田人常以之作为“厮骂”(骂架;口角)的委婉表达。其“炸”是本文暂用的表音字,“炸”之原字属方言书面用字,其方言音本作“za(去)”,但口语常讹读为“zam(去)”,本文要借用表达的就是这种讹读音。
其实,这个“zam(去)”音的原字就是“争”,“炸嘴”的原词即“争嘴”。其“争”作去声,属方言另音,并表达特殊方言字义。
接受现代汉语教育的莆田人,通常认为“争”属方言书面用字,其在方言的运用无非见于竞争、斗争等现代汉语词汇。
其实“争”是传统方言常用字,其在方言不但有阴平声的文读音和平读音,并且还有上文提到的去声另音。其本音文读作“zen(阴平)”,平读作“zam(阴平)”(方言“井”之阴平声)。其平读音字义为:①力求获得,互不相让。但该范畴字义之“争”不单字运用,而习惯以方言词组“厮争”(连读变音词组,末字“争”演变为“n”声母)表达,方言说法如“厮争家伙”(争家产。“家伙”读同方言“狗尾”,指家产);②差,欠,短少。方言以之取代“差”字。具体运用如“争险”(差点;险些)、“彆争少少”(差不了一点点。“彆”是表音字,为“不会”之合音);③差(情况不好)。方言说法如“最近生意厄争”(生意变差)。
另音“争”对应《集韵》之又音“侧迸切,‘筝’去声”,其文读作“zen(去)”(音同方言“战”),平读作“zam(去)”(方言“井”之去声)。其平读音字义为争辩,民间也特指无理强辩。方言说法如“够争”(多指爱无理强辩)、“有争给无”(把“有”强辩为“无”)等。——上文“争嘴”之“争”即体现该范畴音义。“争嘴”词义同“口角”,而且,“争嘴”之于“厮骂”跟“口角”之于“吵架”一样,前者是后者的委婉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