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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民生
参保有“医”靠 就医有保障
——我市强化宣传提升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

  “交医保就是交‘平安’,花小钱可以得到大实惠。”面对医保部门上门宣传,秀屿区月塘镇坂尾社区居民许明泉深有感触。自2019年12月从单位离职后,他年年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023年、2024年因病住院治疗2次,医疗总费用6万余元,85%享受医保报销。

  为扎实做好2025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将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连日来,市医保局各县区分局工作人员联合属地村居干部,深入城乡居民家中,强化医保政策宣传,着力提升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特殊疾病患者,在门诊通过特殊病种申请后,可享受特殊门诊待遇,一年报销额度有4000元。”听了市医保局秀屿分局三级主任科员陈志娟的上门政策讲解,坂尾社区居民许文新高兴地说:“原来不仅住院报销,门诊医疗费也可以报销。”在该局工作人员的指点下,许文新通过手机当场缴纳了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400元。

  坂尾社区党支部书记黄美凤介绍:“这些天,社区干部联合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入户宣传效果很好。年轻人通过App或微信平台,动动手指,一年就医就有保障;不会操作的老年人,我们手把手教,很方便。”

  同时,仙游、荔城、城厢、涵江等县区医保分局工作人员也纷纷深入村居,详细讲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方式、报销比例、医疗救助等内容,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据悉,2025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不低于670元/人。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其中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缴费的,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5年3月1日起补缴人员,将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过后方能享受医保待遇。

  为确保每位缴费居民都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今年起暂停银行签约扣款方式,鼓励居民通过“闽政通”App、“福建税务”“莆田税务”微信公众号线上渠道缴费,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线下现场缴费。请广大居民勿错过缴费时间,以免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全媒体记者 刘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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