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湄洲日报社数字报纸
B3:天平
府院联动解“薪”结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蔡玲 通讯员 王益清)6月底,涵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农民工欠薪引发的行政案件。

  2021年5月,福建某某建筑公司分包了莆田某建设项目工程后,又将部分工程转包给第三人郭某某。郭某某又自行组建了一个70多名农民工的施工班组,由该建筑公司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2024年8月,郭某某代表施工组以该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100余万元为由,向其所在地某县人社局投诉。该县人社局受理后于同年9月19日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建筑公司十日内支付工人工资。次日,该县人社局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将该建筑公司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该建筑公司不服该决定,诉至涵江区人民法院,请求该县人社局撤销上述行政处理决定及《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收案后,法院承办法官立即向该县人社局发出诉前调解建议函,建议发挥劳动监察作用,积极主动化解行政争议。该建筑公司认为,这一笔工资应由总承包单位支付,作为分包单位并非发放工人工资的直接责任人,人社部门在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就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欠妥。该县人社局则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福建某某建筑公司为责任单位,并无不当。

  该案件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各方沟通协调,一方面明确主体责任,一方面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在理解企业当前面临经营压力的同时,协同该县人社局督促总承包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三方达成化解方案,由总承包单位先行支付拖欠工资的50%,剩余款项由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按约定期限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最终,福建某某建筑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农民工的“辛苦钱”关系千家万户。该院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共同推进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以“如我在诉”的意识,聚焦百姓所急所盼,用心用情办好百姓身边案,让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力量与温度。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1版:要闻
   第A2版:要闻
   第A3版:国内国际
   第A4版:专版
   第B1版:产经
   第B2版:城厢观察 教育
   第B3版:天平
   第B4版:卫生
府院联动解“薪”结
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
图片新闻
警惕毒品新“马甲”
举办红歌主题竞赛
架设“民意直通车”
“加料”电子烟 “上头”更“上刑”
向上攀登 向下扎根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新闻热线:0594-2233580 广告热线:0594-26911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4-2606955
闽ICP备06035371号   闽公网安备35030002001038号
湄洲日报社(莆田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pt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湄洲日报天平B3府院联动解“薪”结 2025-07-09 2 2025年07月0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