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林昭霞)不法分子在电子烟中“加料”,让人一吸就“欲罢不能”,其实是披上了“伪装衣”的新型毒品。前不久,城厢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贩卖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涉毒案件。
去年9月16日,汤某通过微信联系,约定以550元的价格向城厢区的魏某某贩卖1颗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弹。魏某某支付了300元定金,双方约定后续见面进行交易。
随后,汤某主动要求魏某某购买2颗电子烟烟弹,并约定在一公园附近进行剩余800元货款的现金交易。交易完成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扣押。经称量,烟弹毛重分别为6.12克和6.19克。经专业机构鉴定,电子烟烟弹含依托咪酯成分。今年2月18日,汤某被抓获。
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汤某明知是毒品而继续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最终汤某受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