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林琪玫 吴倩)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荔城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打击贩卖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2024年9月初,购毒人员阮某通过微信联系被告人叶某,购买3颗依托咪酯电子烟弹。被告人叶某收到购毒定金后,向上线购买了6颗电子烟弹,将其中的3颗电子烟弹交付给阮某,并收取了现金3000元。随后几天,被告人叶某主动联系阮某,以较低的价格卖给阮某同样的电子烟弹。几天后,被告人叶某被民警抓获,被当场扣押电子烟弹1颗、电子烟杆1个等。经鉴定,扣押电子烟弹均检测出异丙帕酯成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贩卖已被国家列管的非药用类精神药品异丙帕酯,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叶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上自愿认罪,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叶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