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湄洲日报社数字报纸
A4:国内国际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出台一年间观察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载人月球探测任务揽月月面着陆器着陆起飞~~~
~~~承诺不再向边境增兵
~~~
惠及约1200万人~~~
~~~
~~~赴新疆伊犁吊桥侧倾事故现场进行督导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

  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办法》规定了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实施主体,以及提级调查、挂牌督办、整改评估等方面工作机制。原则上,特别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由国务院派出调查评估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授权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实施;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较大、一般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视情组织实施。

  《办法》明确,对性质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公众质疑灾害原因或者伤亡人数、相关工程或者基础设施可能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相关人员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中涉嫌失职渎职等的重大自然灾害,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牵头提级调查评估。

  《办法》要求,对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有关典型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由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挂牌督办,并视情派出工作组督促指导。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挂牌督办的具体工作。

  《办法》强调,有关地方和部门要针对调查评估中查明的问题短板,积极落实整改,及时评估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地见效,促进灾害防范应对责任真正落实。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1版:要闻
   第A2版:要闻
   第A3版:检察 新媒体
   第A4版:国内国际
   第B1版:民生
   第B2版:秀屿观察 追新族
   第B3版:湄洲观察 快乐写作
   第B4版:文体 图说
减负增效促实干 轻装奋进新征程
《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
我国首次完成综合验证试验
柬泰就停火细则达成共识
图片新闻
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覆盖所有幼儿园大班儿童
特朗普说将对进口半导体产品征收100%关税
国务院安委办派出联合工作组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新闻热线:0594-2233580 广告热线:0594-26911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4-2606955
闽ICP备06035371号   闽公网安备35030002001038号
湄洲日报社(莆田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pt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湄洲日报国内国际A4《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 2025-08-08 2 2025年08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