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4日,涵江公安分局举行见义勇为确认颁证仪式,为新县镇新县村村民刘冬勇颁发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表彰其在危急时刻勇救落水村民的义举。
笔者了解到,6月10日晚8时许,新县村一村民在葫芦溪桥下坝头拾捡溪螺时不慎跌入溪中。该处水域宽阔、水深流急,最深处达2米,该村民很快被冲至深水区,仅凭手电微光挣扎求救,生命危在旦夕。家住溪畔的刘冬勇发现后,立即赤脚下楼,毫不犹豫跃入漆黑溪流,成功将落水的村民救回岸上。
涵江区见义勇为工作协会介入调查,经多方核实,最终确认刘冬勇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并联动公安部门予以表彰。刘冬勇在颁证仪式上表示,这份荣誉既是鼓励更是责任,“今后再遇到类似情况,我依然会毫不犹豫出手相助”。
据悉,自2005成立以来,涵江区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共确认、帮扶各级见义勇为人员65人,推动涌现出“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郑元楷等一批先进典型,在全区积极营造“见义勇为、见义众为、见义智为”的良好社会风尚。(朱秀花 林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