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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要闻
《莆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市举行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英)12月16日,我市举行《莆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通报《条例》实施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及推动贯彻落实举措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苏永革、副主任徐德俊,副市长王洋出席。

  苏永革在作主发布时说,《莆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的生动实践,是促进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城市发展,推动城市古老风韵和时代活力共存共生的有力举措,是落实保护责任主体职责,破解实践管理难题的积极探索。下一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好方向,筑牢文化自信的法治根基,让人民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守正创新,激活文化遗产的时代价值,让文化遗产融入生活,保护成果惠及人民。要强化宣传,凝聚全民参与的社会合力,让基层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熟悉、更深理解、更好运用《条例》。要担当作为,压实法规落地的各方责任,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据悉,《条例》已于2025年8月28日经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于2025年11月27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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