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英)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推进我市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围绕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审查规范性文件10件。发挥立法引领保障作用,总结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经验成效,修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审议通过城市内河管理条例,审议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开展餐饮业油烟防治条例、住宅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立法调研,开展湄洲岛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
同时,强化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省市县三级联动执法检查、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就业促进法省市县三级联动执法检查、森林“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有效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坚持在司法工作监督中运用类案评查。建立人大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城市内河治理等工作开展协作,推动全市涉企检查同比下降45%、木兰溪国省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连续3年达100%。规范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81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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