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湄洲日报社数字报纸
B2:检察 图说
入室盗窃被判刑
  郑倩 作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姚海山 黄艾婧)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1个月。

  2025年10月初的一天,林女士报警称自己家中现金被盗,抽屉有被人撬开的痕迹。在这前后一个月内,小区周边已有多名居民报警称自己家中公共视频显示有人闯入或财物丢失。经查,被告人陈某专挑自己居住的周边小区,闲逛到各楼层搜寻门口鞋柜里或者门口的门框上、地毯下等位置,摸到钥匙后便开门进入翻找,并以相同方式进入多家门户实施盗窃。其窃取他人财物,共计2.3万元,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

  检察官提醒,广大居民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外出务必关好门窗,并妥善保管好房屋钥匙,切勿贪图便利,将钥匙放在门口周边位置存放。一旦钥匙被不法分子获取,将威胁到自身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1版:要闻
   第A2版:国内国际
   第A3版:天平 妈祖
   第A4版:纪实
   第B1版:要闻
   第B2版:检察 图说
   第B3版:三湾潮
   第B4版:卫生
法治护航创新 守护知识产权
规范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书香赋能青年干警成长
入室盗窃被判刑
青年干警分享读书体会
助力翱翔
蜻蜓点水
远观山水 近看垃圾
购物去喽
别卖!非法炼银,污染还致癌
汇报与评奖
增高有术
院士证书岂能买卖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新闻热线:0594-2233580 广告热线:0594-26911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4-2606955
闽ICP备06035371号   闽公网安备35030002001038号
湄洲日报社(莆田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pt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湄洲日报检察 图说B2入室盗窃被判刑 2026-05-06 2 2026年05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