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0日零时起,我市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正式“上岗”。7月24日,非现场治超处罚第一张罚单在涵江区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大队开出。
据悉,7月22日上午,一辆货车途经白沙S211线K223+950下行方向时,治超监管平台非现场检测点显示该车称重记录为车货总质量64.49吨,总质量限值31吨、超限33.49吨,超限率108.04%。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及涵江区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大队立即对该车的情况进行研判、比对,确定了该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并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当事人。7月24日上午,该涉案车辆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罚,并缴纳罚款。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提醒,货运经营者和车辆驾驶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装载货物,杜绝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郭煌 龚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