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记者昨日从荔城区民政局获悉,4月11日起,荔城区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地名采词库专名采词,为规划建设的道路、广场、公园以及6个镇(街)乡村道路等命名,征集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31日。
荔城区社会事务促进中心负责人张伟介绍,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此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旨在规范地名管理,完善城乡功能,传承和发展地名文化。本次征集采用固定表格《荔城区地名采词库专名采词征集表》投稿,也可通过邮寄、电子信件、电话等方式与荔城区民政局(0594)2381271联系。
征集的标准地名由专名和通名组成,专名在前,通名在后。如“文献路”,“文献”是其专名,“路”是其通名。地名采词要求主题鲜明、雅俗共赏、好找易记,兼顾指位性、代表性、协调性,含义要求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不以人名、企业名称或商标名称等作地名,不使用生僻字,不拗口、无歧义,通俗易懂等。同时,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
通过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地名采词库专名采词,深度挖掘荔城区历史名人元素、历史地名、山川河流、名胜古迹、民俗文化、特色产业等相关地名信息,把优秀的地方传统文化融入地名规划及地名命名、更名中,更好地体现地域特色,延续和传承地名文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