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在网络平台店铺销售的服饰使用“PRADA”字样,与普拉达公司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PRADA”商标字母构成与字体均一致,产生纠纷。
调解过程中,吴某对侵权事实予以承认,但认为普拉达公司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其家庭条件困难,无法接受。城厢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详细向其解释了在商标侵权中赔偿金额的确定方式,并帮助其分析了进行调解能够降低的原告维权差旅费用和诉讼费用,最终吴某接受了调解方案,纠纷得以化解。
在电商行业蓬勃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纠纷频发,其中大部分的经营者为个人、个体工商户或一人独资、家庭成员共同出资的小公司,知识产权意识较为淡薄。对此,城厢区人民法院重视知识产权纠纷的审前程序,在证据交换与传票送达的基础上,运用法律知识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提高解纷效率。
在审前阶段独立解纷,是城厢区人民法院建立“一条线五阶段”分段赋权、协同解纷模式的一个缩影。
城厢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洪俊达介绍,2022年5月城厢区人民法院受理知识产权纠纷以来,知识产权纠纷数量居高不下。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城厢区人民法院采取“分段赋权、协同解纷”的解纷新理念,将知识产权诉讼分为收案、诉前调解、审前、审理、判后,赋予每个阶段独立解纷。探索全流程全团队参与,赋予每个阶段独立的解纷职责,让尽可能少的案件走完全流程。
去年初,城厢区人民法院收到林某某以涉外主体为被告请求确认域名权属的纠纷案件。该院知识产权收案人员收到案件材料后,提请知识产权审判法官指导收案。法官通过查询生效裁判、诉前对林某某进行询问,判定其大量抢注与他人在先商标权益相同、相似的域名,且未实际使用,具有恶意,因而先后作出驳回起诉、不予受理两份民事裁定书,在立案阶段直接制止该系列案件进入诉讼程序,遏制林某某通过繁琐的涉外诉讼程序迫使被告权衡利弊后与其进行和解,从而获取利益。
城厢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郭升分析,实施“分段赋权、协同解纷”模式优势在于节省双方当事人的成本。对于权利人来讲,节省了诉讼成本,对于侵权人来讲,节省了赔偿成本。
目前,城厢区人民法院运用这一模式,在收案阶段规制、化解知识产权纠纷486件,诉前成功调解1008件,审前成功调解、撤诉1209件,作出判决406件,运用完整诉讼程序的案件仅占13%。
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许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