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湄洲日报社数字报纸
B1:民生
~~~——记者直击莆田年货市场
从家厨烟火到酒店盛宴,从坚守岗位到异乡团圆,一席年夜饭映照万家温情——~~~
镇海街道全面设立信访代办点,快速响应解民忧——~~~
~~~
~~~全市首个“广网通”惠残项目签订
~~~秀屿连续三年开展暖心行动
~~~
~~~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拘留!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刘永福)春节将至,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一些不法商贩为了牟利,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近期,仙游警方查处3起此类行为。

  1月20日,鲤南派出所民警根据举报发现,在未获得国家相关许可的情况下,陈某某在鲤南镇下楼村一仓库私自存储烟花爆竹,现场未做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该仓库附近有居民生产居住的居民楼。民警现场清点涉案的烟花爆竹共计5000余件。仙游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某采取了刑事措施。

  1月21日,枫亭派出所民警在枫亭镇上浒村虎尾一房屋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蔡某某在该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仙游县公安局依法对蔡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烟花爆竹88件。

  1月22日,大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村民陈某在其位于大济镇乌石村的店面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仙游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烟花爆竹200余件。

  民警介绍,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既触犯了法律红线,更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春节临近,任何未经国家相关机关允许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呼吁,市民若发现相关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或向就近派出所举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1版:要闻
   第A2版:要闻
   第A3版:检察 国际
   第A4版:国内
   第B1版:民生
   第B2版:秀屿观察 追新族
   第B3版:湄洲观察 快乐写作
   第B4版:文体 图说
人间烟火里的团圆滋味
“爱之城”:年味浓处是吾乡
老旧小区60盏路灯亮了
图片新闻
困难残疾人家庭获赠新春好礼
让爱的春风温暖千家万户
暖心家园 爱不缺席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拘留!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新闻热线:0594-2233580 广告热线:0594-26911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4-2606955
闽ICP备06035371号   闽公网安备35030002001038号
湄洲日报社(莆田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pt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湄洲日报民生B1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拘留! 2026-02-13 2 2026年02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