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刘永福)春节将至,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一些不法商贩为了牟利,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近期,仙游警方查处3起此类行为。
1月20日,鲤南派出所民警根据举报发现,在未获得国家相关许可的情况下,陈某某在鲤南镇下楼村一仓库私自存储烟花爆竹,现场未做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该仓库附近有居民生产居住的居民楼。民警现场清点涉案的烟花爆竹共计5000余件。仙游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某采取了刑事措施。
1月21日,枫亭派出所民警在枫亭镇上浒村虎尾一房屋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蔡某某在该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仙游县公安局依法对蔡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烟花爆竹88件。
1月22日,大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村民陈某在其位于大济镇乌石村的店面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仙游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烟花爆竹200余件。
民警介绍,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既触犯了法律红线,更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春节临近,任何未经国家相关机关允许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呼吁,市民若发现相关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或向就近派出所举报。






前一期
闽ICP备06035371号 闽公网安备35030002001038号